您是第 stats counter  位訪客

 

出口貨櫃動態流程圖說明          93.02.12

一、貨櫃集散站於出口貨(櫃)物進儲並完成點交、確認後,透過通關網路以EDI向海關傳輸出口貨物進倉證明書(簡5259)訊息,海關如發現訊息有誤,回復訊息(簡5108S)通知貨櫃集散站業者進行後續處理及資料修改,再行傳送。

二、報關業(貨主)確認貨物進貨櫃集散站後,透過通關網路以EDI向海關傳輸海運出口報單(簡5203S)訊息,海關如發現訊息有誤,以不受理報關原因通知(簡5106S)、錯單或應補事項通知(簡5107S)通知報關業(貨主)進行資料修改,再行傳送。

三、海關自通關網路接收出口貨物進倉證明書(簡5259)與出口報單(簡5203S)進行碰檔比對,比對無訛,並經審核核定放行,海關透過通關網路傳輸海運出口貨物電腦放行通知(簡5204S)訊息送報關業(貨主)、港務局、貨櫃集散站、船公司及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。

四、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接收海運出口貨物電腦放行通知(簡5204S)後,將此貨櫃(物)動態記錄為AF(出口放行)。

五、貨櫃集散站業者接收海運出口貨物電腦放行通知(簡5204S)後,即可進行併櫃作業,並加封海關封條或船公司自備封條。於貨櫃運出貨櫃集散站時,列印貨櫃(物)運送單(兼出進站放行准單)放行出站,並將運送單訊息AK(重櫃出站)傳送至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。

六、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接收貨櫃集散站業者之出口貨櫃出站訊息時,將此貨櫃(物)動態記錄為AK(重櫃出站),並將出站運送單訊息通知出口貨櫃進站之港務局及碼頭集散站方(或船公司)憑以收櫃。

七、中繼貨櫃集散站業者對於二次運送之貨櫃,除於進站時傳輸FG進站動態訊息外,貨櫃再次出站時,應再重行列印貨櫃(物)運送單(兼出進站放行准單)、傳輸AK(重櫃出站)並處理後續作業。

八、港務局接收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之運送單訊息,於出口貨櫃抵達港警所登記站時憑以進港區(運送單兼做進站放行准單)。

九、如貨櫃進碼頭集散站時,先向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傳送FG(進站)動態,再傳AY(裝船)動態。

十、貨櫃進碼頭後直接裝船,相關業者傳送AL(直接裝船)動態訊息至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。

十一、貨櫃(物)退關、轉船作業: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提供ASP加值服務網頁,供辦理退關登錄作業:

1.     貨櫃(物)尚未運出集散站者,由相關業者至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辦理退關登錄作業。

2.     貨櫃(物)已進儲碼頭,關員憑船公司申請之書面文件,透過網際網路至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辦理退關登錄作業。

3.     船公司向海關出口業務或稽查單位辦理轉船作業完成後,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接收海運出口貨物電腦放行通知(簡5204S)後,檢核出口退關動態(AR,退關)或舊出口報單之海運出口貨物電腦放行通知(簡5204S)訊息,自動比對產生貨櫃動態訊息(AM,轉船),登錄於新出口報單並登錄AF(放行)貨櫃動態於新出口報單,且於舊報單自動轉登入AM(轉船)貨櫃動態記錄。

十二、通關網路之櫃動庫系統於接收出口貨櫃動態訊息,如有異常情形,應傳送異常資料給海關及相關業者作適當處理(異常資料內容包括:出口放行S/O號碼;貨櫃出站、進站、裝船或退關等動態訊息、傳輸時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