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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
展覽物品進口申請書
展覽會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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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日期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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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覽期間 |
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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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出時間 |
上午 時 分至下午 時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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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覽場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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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 電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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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款擔保方式 |
□現金 □授信機構擔保 □先放後稅擔保 □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擔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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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請 附 件(請勾選v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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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進口人參加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舉辦之展覽會者: □展覽會主辦單位准予參加之證明文件,其內容應載明:展覽會名稱、日期、地點、受邀廠商名稱及攤位等。 二、進口人自辦公開展覽會、展示會或發表會、研討會、觀摩會者: □使用場地證明。 □契約書。 □國外同意在台展覽文件。 □展品照片登錄簿。 □展覽品之保險文件。 □其他 。
【申請人印信】 【海關核准印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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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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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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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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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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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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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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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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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、本申請書應繕具1式2份(1份由進口地海關存查,1份由進口地海關核定並加蓋印信後退還申請人,憑以辦理通關)。
2、申請時應檢附之附件,請參據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予以勾選檢附之。